来源: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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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我的汽车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可是图片显示的违法车辆不是我名下的车辆。”近日,有网友向大江网《问政江西》反映,瑞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违法车辆号牌录入时出现失误。对此,瑞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回应称,已按照程序将错误的交通违法记录予以更正消除。
车未违法却收到违法短信
据网友反映,最近他收到短信通知,交警提示他的小型汽车于7月19日在九江市赤乌西路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可是图片上显示的违法车辆却不是他的车,此前他在12123平台申诉了,但被驳回。该网友希望《问政江西》能给予帮助。
系录入审核过程中出现失误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九江市公安局立即将问题转给交管支队办理。经核查,该网友反映的违法行为,图片显示的违法车辆确实是别人的车辆。
经了解,瑞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下简称瑞昌交管大队)在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审核过程中出现了失误,误将他人小型汽车的违法录入到该网友小型汽车名下。
据瑞昌交管大队民警介绍,该网友在12123平台的申诉并没有被驳回。
据了解,该网友于7月24日在交管“12123”App上申诉,瑞昌交管大队于7月25日受理该申诉。因违法车辆号牌录入错误,需要对违法信息进行更正,所以先将当事人的申诉予以退回。因此,瑞昌交管大队于7月28日在平台先退回该申诉,然后做更正处理,退回的原因标注为“正在处置”。由于未及时进行沟通,造成了误解。
已向网友解释,并消除交通违法记录
据瑞昌交管大队民警介绍,已联系该网友并向其详细解释退回原因,告知交通违法更正处理流程,该网友表示理解。目前,瑞昌交管大队已按照程序将错误的交通违法记录予以更正消除。
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谢凌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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