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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醉驾撞人案受害女子用写字板表达“我要抗诉”
7月7日,湖南娄底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审公开宣判,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6年零3个月。
受害者谢女士在写字板上手写“我不服判决,我要抗诉”;丈夫周先生亦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表示:“我周一(7月10日)直接去检察院抗诉。”
谢女士的儿子小周告诉记者,“我妈妈是要来法庭的,本来想把她推到车子旁边坐轮椅,过来可以参加庭审,她情绪很激动,血压有点低,最后没让来。”
案件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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