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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烦心事”不再烦心 让服务更便民
为解决法院婚姻案件信息与民政局婚姻登记信息不对等给群众造成“急难愁”的问题,打通数据共享渠道,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近日,岚县人民法院与岚县民政局联合制定《婚姻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并举行签约仪式。
根据《机制》要求,法院每月向婚姻登记中心提供当月判决(调解)离婚、撤销婚姻登记、宣告婚姻无效、宣告死亡等案件信息及生效文书,婚姻登记中心在收到相关文书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婚姻登记系统中,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已在婚姻登记系统中备过案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等,婚姻登记中心在办理婚姻登记的过程中,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民政局还为法院司法工作查询提供便利条件,设立司法查询专门窗口。
对婚姻登记信息掌握不对等造成的“盲区”,不仅给老百姓的生活造成很大麻烦,而且导致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滞后,引发重婚骗婚现象。岚县人民法院与岚县民政局信息交换和共享工作机制的建立,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民政部签署的《关于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合作备忘录》的具体举措和体现,成为吕梁市首家“尝鲜者”。
双方通过这一合作机制,将不断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各方面的治理合力,深化诉非联动、智慧服务、普法宣教等方面的合作,实现司法便民与优化政务服务的有机衔接。(程美芳)
吕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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