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视讯!“房票”政策解读

2023-05-21 16:00:15 来源:信息新报

什么是“房票”?

“房票”安置是现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种延伸,将相应的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由征收实施单位开具“房票”核发给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用于购买龙泉市域范围内市场商品房和统筹安置房。

目前有哪几种“房票”安置模式?


(相关资料图)

龙泉市目前有房屋征收“房票”安置(《龙泉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  龙政发[2022]30号》和留用地处置“房票”安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城区留用地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龙征储中心[2022]30号)两种模式。

目前有哪些项目在实施“房票”?

“房票”适用范围为房屋征收项目和留用地处置项目。

目前开始使用房屋征收“房票”安置的项目有龙泉市北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龙泉市江滨北路(公园路入口)整治改造工程项目、龙泉市龙建区块整治工程等。

使用留用地处置“房票”安置的区块为石达石街道鞋城留用地区块。

“房票”房源有哪些?

“房票”房源类型分为市场商品房和统筹安置房(具体以每个征收区块方案为准)。

市场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以房票结算的位于龙泉市域范围内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但尚未出售的商品房。

统筹安置房:龙泉市域范围内以市政府回购方式自持、国有公司自建,并已完成原项目征收安置后存量可纳入统筹调配的住宅房源。(目前尚未纳入使用的房源库)

市建设局负责建立实时更新、动态监管房票安置房源库,将符合条件的房源纳入房源库并向社会公开。

“房票”能购买车位或柴间吗?

“房票”使用包含购买房源库内房源同时购买的具有产权证的储藏间、停车位或停车库。

“房票”有效期多长?

“房票”自开具之日起,使用期限为24个月。

“房票”过期了怎么办?

被征收人在24个月内未使用“房票”购房的,可向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申请收回注销,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确定“房票”部分价值或留用地价值支付(不计利息)给被征收人,“房票”补贴不再享受。

“房票”保管过程丢失或损坏了怎么办?

“房票”损毁的,经“房票”发放单位审核确认后可予以重新更换;“房票”遗失的,被征收人登报声明作废无异议后,向“房票”发放单位申请补办。

“房票”可以购买哪些楼盘?

目前“房票”可以购买龙泉市域范围内的楼盘有翡翠江苑、云居府邸、时代风华、美林悦府、金地云著、鼎丰大厦、春风籣园北区(南区)等。

“房票”使用期限内其他纳入“房票”房源库房源。

“房票”能和其他购房优惠同时享受吗?

“房票”可以跟购房补贴及契税补贴同时享受(注意:购房补贴及契税补贴截止期限为2023年8月31日)。

“房票”不允许同大搬快聚政策同时享受。

选择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有规定期限吗?

被征收人在货币补偿款结算之日起30日内(并已完成房屋腾空的),可自愿申请“房票”安置。

超过30日未申请“房票”安置的,视为放弃申请购买“房票”权利。

房屋征收“房票”可以转让吗?

截至目前,房屋征收“房票”不允许转让(包括买卖、赠与、互换)和抵押(包括质押)。

使用房屋征收“房票”有哪些优惠?

选择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房票”补贴(具体补贴额度以每个土地和房屋征收区块公布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准),“房票”全额使用后,还能再享受3%的“房票”奖励。

房屋征收“房票”购买有最低额度吗?

纳入“房票”部分价值最低额度为总补偿款的80%(含)以上或100(含)万元以上。

如:被征收人房屋征收补偿款为100万元,选择“房票”的最低额度为80万元;

被征收人房屋征收补偿款为200万元,选择“房票”的最低额度为100万元。

商品房价值高于“房票”面值的,差额部分可以贷款吗?

被征收人购买安置房源时,“房票”面值不足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抵押或按揭贷款。

被征收人(被补偿人)及其配偶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符合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可依规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手续。

购买一套房后,房屋征收“房票”没使用完怎么办?

①购买一套房后,“房票”未使用部分经结算后“房票”持有人可到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申请开具二次“房票”购买二套房。“房票”使用完后,享受“房票”奖励。

②“房票”面值未使用部分被征收人可到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申请退还未使用部分的纳入“房票”部分价值,“房票”补贴按实际使用面值比例折算,不享受“房票”奖励。

假设:某区块“房票”补贴为8%,被征收人甲房屋征收补偿款为200万元,愿意拿出150万元用于购买“房票”。

甲的“房票”面值为:150万元+150万元×8%=162万元,

甲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值为160万元,甲方可申请不计利息退还未使用部分的纳入“房票”部分价值(162-160)/162*150=1.8518万元。

留用地处置的“房票”可以转让吗?

留用地处置的“房票”允许实名转让一次。转让人与受让人在房票使用期限内签订转让协议后,可到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重新开具房票。

转让协议生效后,不允许再次转让或更改受让人。(未完待续)记者 崔建霞 通讯员 徐晖 整理

(来源:龙泉市人民政府网站)

关键词:

推荐阅读

猜你喜欢

x 广告

Copyright   2015-2022 南极中介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粤ICP备2022077823号-13   联系邮箱: 317 493 1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