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
(1-3月)
①保险公司
(资料图片)
共收到737张罚单
罚款总额9094万元
②涉及80家险企
47家财险、33家寿险
(法人机构)
③复星保德信人寿
年内最大罚单321万
注:上表为一季度累计罚款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4月3日。
是谁开的罚单?
罚的到底是哪些分支机构?
后面有详细榜单~
1
2023年一季度
罚款总额超9千万
1.一季度险企罚款:总额达9094万!
据“13精”不完全统计,2023年一季度,银保监会系统对保险公司共开出737张罚单,总罚款9094万元。
从类别来看,财险业依旧是“重灾区”,2023年一季度罚款合计5853万,处罚金额占比达到64%。
此外,较上年同期相比,一季度总罚款比上年同期的8794万元,增长了3.41%,且罚单与金额继续创新高。
特别是3月单月,罚款金额同比增长128.53%!
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监管利剑更有震慑力和穿透力,不仅有百万级重磅罚单,也有更加细节的处罚。
譬如,朋友圈宣传所包含的“史无前例”等误导性表述。
而值得注意的是,4月3日起开展的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就囊括了如上述的朋友圈违规宣传等等,时间长,范围广,内容细!
相关详见《大检查!银保监会发文,开展互联网营销自查整改,查“十类”违规行为,所有自媒体平台,群组都要查...》。
2.多人被撤职、禁业!涉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在2023年一季度,共计有3人被撤职、7人被禁业,持续保持着高压严管态势。
这当中,从公司的副经理、客户经理以及员工,都因职务便利骗取保险金等,分别受到了不同年限禁业的行政处罚。
而诸如此类的行为,早在《保险法》里便明例禁止,情况严重的,将会终身禁入保险业。
无独有偶,安盛天平潍坊中心支公司员工刘某翔,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涉嫌挪用赔款高达700余万元!
时任公司理赔客服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十万元。
此外,还有华海财险也发生了多起员工虚假赔案,骗取赔款合计约400余万,详见后文。
要知道,理赔,保险经营中的关键环节,作为保险保障价值的体现,却被员工用以挪用。
在3月,还有个人代理人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刑15年,都无不警示险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强化人员管控。
2
年内最大罚单
复星保德信人寿被罚321万
山东监管局,处罚超千万
1.复星保德信收年内最大罚单,总经理辞职...
3月,上海银保监局开出的八张罚单显示,复星保德信人寿因10项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共计262万元。
此外,7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合计罚款59万元。综上,人司合计被罚32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截至目前,年内最大的保险业罚单,此外,公司总经理也被警告并罚款。
日前,据媒体报道,陈国平已辞任复星保德信人寿总经理一职,接替他的将是富德生命人寿副总经理、总精算师田鸿榛。
面对此次罚单,复星保德信人寿也表示,本次监管检查暴露了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识盲区,已严格遵照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2.直接问责总经理!处罚到人
对于直接问责总经理的,还有中意财险。1月,中意财险因违法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内控管理不健全领罚单。
由此可见,罚单直接指向个人,直接处罚到人,个人追责等越来越多,而总经理作为管理的“一把手”,也更是践行相关责任的先锋。
这也是银保监会一直提及的“监管到人”,从罚款的角度可窥见一二,如下图所示。
分监管局去看的话,山东监管局的处罚金额最多,达到1103万,其次是河南与江苏监管局,分别罚款793万和658万。
3
47家财险公司,被罚5853万
4家财险总公司被罚
注:中支和支公司(四级机构)为空,即表示被罚机构为省级分公司,支公司为空,即表示被罚机构为中支公司。
2023年一季度,47家财险公司被罚合计5853万元,其中,两张百万级罚单。
此外,还有4家财险总公司被罚,分别是华海财险、东海航运、燕赵财产、中意财产。
具体来看,燕赵财险因未经审批设立2家非保险子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领罚单,时任公司董秘、副总经理等高管相应也被罚。
此外,华海财险因“三宗罪”被罚合计102万。
其中,从上图可以看到,华海财险因内控管理及执行不到位,在近6年的时间里,致使发生多起员工虚假赔案,合计骗取赔款共计近400万。
4
33家寿险公司,被罚3241万
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注:中支和支公司(四级机构)为空,即表示被罚机构为省级分公司,支公司为空,即表示被罚机构为中支公司。
1.不认真处理保险投诉,大都会人寿被罚~
今年一季度,保险业还有一份监管文件值得关注,《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已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监管可采取七大监管措施,也将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比如,监管谈话,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等等。
如3月,大都会人寿便因未认真处理保险投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总公司直接受到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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